李维光(1919-1986) ,山东省莱阳市万第镇小徐格庄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1937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印刷所文化教员、连指导员,中共胶东特委军事部宣传股长,中共胶东区委秘书,中共北海地委秘书长,中共南海地委宣传部长,中共胶东区委党校教育科长,胶东《大众报》社副总编辑。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华社山东分社胶东分社总编辑、新华社山东兵团东线分社总编辑、鲁中南区《鲁中南报》编辑部长、中共山东淄博工矿特委宣传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随中央慰问团赴朝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运动史研究室主编,内蒙古建筑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内蒙古工学院教学部副部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1958年底曾蒙冤案。1978年后得到平反。1986年1月在天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