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海秀,1915年(民国4年)生,直隶(今河北)景县王谦寺乡牟家榆林村人。1937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冀南军区分区独立大队政治委员、分区司令员,冀鲁豫军区(司令员宋任穷,政治委员黄敬)第五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陈登坤)。解放战争时期,曾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第2纵队(司令员陈再道,政治委员王从吾)第5旅副旅长(旅长雷绍康,政治委员寇庆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副师长。1949年12月,国民党军七十二军在宜宾起义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七十二军军代表兼副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起,历任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工业部副部长、省基本建设部副部长,中共四川省自汞市委第一书记,1959年9月至1960年7月任中共四川省泸州地委书记。1960年7月至1967年1月任宜泸合并后的宜宾地委第一书记。其间,1960年7月至1963年3月兼任宜宾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60年5月至1967年8月兼任军分区政治委员;1959年7月至1963年12月兼任四川省化工厅厅长。“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刘结挺、张西挺一伙迫害。“文化大革命”后期,历任中共四川省内江地委第一书记,四川省轻工业局党委书记,中共四川省万县地委第一书记。1979年1月起任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12月任四川省副省长,1981年5月调任浙江省副省长。1988年12月任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95年5月22日在成都逝世。是中共浙江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