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恒(1911-1979),男,辽宁省长海县人,中共党员,中共胶东临时工委书记。1932年考入烟台省立第八中学。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春,烟台公安局警士枪杀女学生徐明娥,他组织学生举行游行示威,因之被开除学籍,同年7月赴北平。1936年6月回到烟台,重新组建中共烟台市工委,任工委书记。10月,任中共胶东临时工委副书记,后任书记。1937年12月,临时工委改建为胶东特委,任副书记。1937年12月24日,参与发动天福山抗日武装起义,翌年1月策动威海武装起义。1940年10月,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8月回到胶东,组织挺进东北先遣队。后任辽宁省庄河县(今长海县)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安东(今丹东)市委书记,安东省副主席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沈阳市委常委、哈尔滨市市长等职。曾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9年7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