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肃】(1911-?) 临清县(今市)大辛庄乡人,自幼读书,1928年秋在开封考入西北军第二集团军开封军官学校,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底冯(玉祥)、阎(锡山)联合反蒋大战失败后,所在部队被改编为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军官教导团。其间,因受到反动队长的诬蔑而离队出走,遂与中共党员王超等赴上海找党中央接关系。在上海参加了中央军委举办的兵运训练班,结业后,根据中共党组织的指示返回二十六路军,任该军七十四旅二团一营文书,并参加筹建党组织和从事瓦解敌军工作。嗣后,随二十六路军调防江西。1931年12月14日参加了江西宁都起义,所在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历任红十四军政治部宣传部长、团政委、红五军团随营学校政委,参加了长征。1935年春,红一、四方面军会合后,调中央宣传部工作。1937年参加宁都起义的团以上领导干部在延安凤凰岭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并合影留念。1942年参加延安整风学习,曾遭受错误审查。后任八路军电影制片厂党委书记、政委。1945年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解放战争后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先后任解放军天津后勤学院政委、天津化工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后因病离职休养,病逝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