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尚(1903~1940),字凌云。汶上县十区大曹庄(今嘉祥县老僧堂乡大曹庄村)人。 18岁考入郓城乡师。1925年辍学,投奉军,任连长。1926年转入国民革命军,任副营长。1928年春,国民革命军路过鲁西时,毅然留在汶上,投身于农民运动,并任农民协会干事兼警备大队副大队长。1930年春,国民党汶上县县长组织向农民增收苛捐杂税。他和其他农运领导人坚决反对,散发传单,并带领警备大队包围了县政府,对其施加压力。后国民党省政府以抗捐谋反的罪名,撤销了他的职务,并发出逮捕他的通缉令。迫使他离开县城,隐蔽于农村。 1936年11月,考入济宁小学教师短训班。结业后,回到家乡任小学教员。后与人集股,在汶上县城办起“力生文具合作社”。“七七”事变后,以“力生文具合作社”为抗日救亡联络点, 秘密组织力量,准备武装抗日。1937年9月间,与人同去中共鲁西南工委,请求派人加强对汶上县抗日斗争的领导。11月间,鲁西南工委派共产党员刘星到汶上。此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曹志尚等人接收了马村、孟姑集两处乡农学校的部分枪支,组成了“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 1938年2月5日,经过酝酿、准备,汶上县抗日武装起义在永安寺爆发,并树起了“汶上县人民抗日自卫队”的旗帜。他在自卫队中分工负责军事训练。自卫队编入抗日部队后,他先后任范筑先部十支队挺进队副队长、东进梯队独立营营长、八路军山东纵队六支队一团参谋长兼一营营长、八支队副支队长兼参谋长、八支队队长等职。 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11日晨,日伪军5000余人突然将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部和部分部队包围在肥城以南的陆房一带,处境十分险恶。他所在的部队这时正在陆房外围,闻讯后,迅速投入与日伪军的战斗。他率一营迂回到日伪军的侧面,出其不意地袭击,拖住了汶上、东平、宁阳三县的日伪军,牵制了敌人力量,为一一五师师部胜利突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9月,奉命率两个连到运西巩固抗日根据地。10月26日晚,率部由梁宝寺急行军50余里,一举攻克了日伪长沟据点。对此,新华社华北分社于11月26日发了题为《坚持平原游击战争,八路军鏖战鲁西》的报道。后又率部进行了南大寺战斗,全歼驻守的日伪军,缴获长、短枪百余支。 1940年春,在平息汶上县十区响水口村(现属嘉祥孟姑集乡)的反动会道门头子、伪区长李健德操纵的红枪会的叛乱事件中,不幸牺牲,年37岁。事后,遗体被安葬在大曹庄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