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进,1914年4月生,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1933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8月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转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8月至1973年8月历任红九军战士、班长、排长,红3军团保卫局检查员、一方面军保卫部科员、绥西军直特派员。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129师特派员、专署公安局长,冀南军区和冀鲁豫军区保卫部科长、保卫部副部长,二纵保卫部副部长、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芜湖市公安局长,川南行署公安厅副厅长,泸州市公安局长,川南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长,川南公安纵队副政委、政治委员、党委书记,西南军区司令部军交处政委,云南省公安纵队副政委、政治委员,思茅边防军分区第二政治委员、党委书记、地委常委,昆明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云南省林业厅党委书记兼政治部主任。1973年8月至1983年4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省级,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55年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3年4月离休。于2015年1月20日在昆明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