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德(1918-1998)江苏扬州人,原名焦应元。1927年9岁时上海纱厂童工。 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6月入党,任上海沪东区外商老怡和纱厂支部书记、上海沪东区外商工委委员,做地下党工作。后因暴露,在地下党安排下,1939年12月赴皖南新四军军部,先后任教导队党支部委员、新四军一支队政治部军法处、溧阳江南指挥部二科科员、通、如、靖、泰行政委员会保安科科长。 1940年底东进苏中后,焦应元改名赵一德。担任苏中四分区海启县委社会部长、东南行动大队政委、东南县委副书记兼东南行署公安局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苏中一分区启东县委书记、启东县警卫团政委,苏中九分区东南县委副书记兼东南警卫团政委、九团政委。苏中军区长江纵队警八旅24团政委。1949.3任上海松江军管会公安部长、专署公安署长、苏南、江苏、上海公安总队副政委、党委副书记。江苏军区党委委员。1955年授上校、1963年大校、1956年南京军区保卫部副部长、南京军区司令部通信兵部政委、南京军区直属政治部主任。文革期间受迫害十年,撤销军内职务保留党籍回南通休息。1979年平反转地方工作,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政协五届常委,省法学会副会长、顾问、省检察学会顾问,江苏省政协第五届常委。1987年12月离休。参加黄桥、淮海、渡江战役、解放上海执行沪淞剿匪清剿任务。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享受副省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