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维山,1923年出生,荣成市桥头镇桥头村(现属威海市经区)人。1948年获华东三级人民英雄称号。 鞠维山1944年8月入伍,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鞠维山是一位作战勇敢,工作积极的模范干部。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曾被评为“团学习模范”。 1947年5月,孟良崮战役中,他负伤不下火线,用重机枪向敌猛烈扫射,对战斗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 平时他刻苦学习军事技术,有时连饭都顾不上吃。在教导团学习时,考核成绩平均84分。他很注意搞好团结,经常帮助伙房挑水、劈柴。他每到一地,都主动帮助群众干活,积极宣传我军的政策纪律,扩大我军政治影响。 1948年3月9日,鞠维山在第九纵队76团(现238团)3营机炮连任副排长时,被华东野战军授予“华东三级人民英雄”称号。 1948年7月15日,鞠维山在76团3连任排长时,于太平镇战斗中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