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洪玉(1928~1948.5) 女。 临沂县梅家埠村人。1932年随父逃荒到道口村。1944年任村识字班队长。1945年11月嫁到梅家埠村,仍任村识字班队长。194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2月,她随区家属大队撤离家乡。翌年5月11日,她带着孩子秘密回梅家埠村,与村长王升平(中共党员)联系筹粮,不幸于次日晨被敌抓捕。在狱中,敌人威逼她供出党组织的情况和未撤出的共产党员名单。她严守党的机密,未吐一字。敌人对她进行残酷折磨。拉梁头、割手指、灌辣椒水、坐老虎凳,用尽酷刑。最后竟惨无人道地用火烧其不满周岁的女儿,妄图以母女之情动摇她的意志。她怒视敌人,始终一字不讲。5月24日晨,敌人将她母女带到村西沙滩,边挖坑边威胁说:“如不赶快交待就立即活埋”。她面无惧色,昂首挺胸,抱着孩子大步走入坑内。穷凶极恶的敌人挥起了铁锨,她掀起褂子盖住哭叫着的孩子的脸,从容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