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卿(1921— ),山东省泰安县(今岱岳区)东牛村人。1938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泰安(西)县独立营三连文书、独立营分总支部技术书记,冀鲁豫军区第一(泰西)军分区政治部技术书记,基干第一团政治处干事、团交通队指导员、训练队指导员。解放战争初期,任冀鲁豫军区第六军分区教导大队总支书记兼政治教导员,1947年任第一(泰西)军分区教导大队政治委员,1948年调任平阴县县大队政治委员。参加了济南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军区宁波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组织科科长,1951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党务科科长兼浙江军区政治部党务科科长,1954年任华东军区政治部干部部组织调配科科长,1957年任第二十二军干部部副部长、政治部干部处处长。1963年由陆军调入海军工作,先后任海军东海舰队温州水警区政治部副主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66年任海军东海舰队福建基地政治部副主任,1970年任海军第七研究院七一九研究所政治委员兼党委书记,1979年任海军东海舰队装备技术部政治委员兼党委书记,1981年任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政治委员兼党委书记。1955年授予中校军衔,1963年晋升上校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及三级解放勋章。1983年离休。1988年获独立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