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1912.11.16-1984.5.9) 原名桑芝润,寿光县文家庄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冬参加新四军,历任四支队十四团干训队参谋、大队长。1940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安徽省定远县凤阳合作指导队指导员,定远、合肥等区署区长、区队长、党团书记,淮南专署主任科员,定远贸易局副主任,中共长城工委书记。1945年开始领导盐务工作,历任淮南津浦路西盐务管理局局长,淮盐运销分局局长,苏北盐垦公司总经理,中共淮北盐特区及两淮盐特区党委委员,淮北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等职。时值解放战争艰苦阶段,他积极组织原盐抢运和扩大销售,换取粮食、弹药支援前线。当国民党进犯盐区时,他辗转敌后,开展武装斗争,利用小块盐滩,增产外销,以保证民食和支援革命。1952年,他调轻工业部工作,历任盐务总局产销处副处长、处长、生产处处长、食品工业部盐务总局副局长、轻工部制盐工业局副局长、盐务总局副局长、顾问等职。他认真贯彻有关私营盐场政策,建立社会主义管理制度,积累了盐业社会主义改造经验。“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8年因年老体弱改任盐务局顾问后,仍带病出席全国盐业会议,研究制定盐业重大方针政策,多次赴淮北审定淮盐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