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7月,任鲁西三地委青年干事兼民运干事。1939年,任平原县运委会宣传部部长。1940年3月,调鲁西区党委党校学习。1942年6月,任中共平原县委敌工部部长。1943年12月,任中共平原县委书记兼敌工部部长。1944年6月,高唐、平原两县合并,建立中共高平县委,任中共高平县委副书记兼敌工部部长。1945年6月,入晋冀鲁豫中央局党校参加整风学习。1946年7月,任辽东省委组织部直属科科长。1949年4月,任江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后任江西省清江县委书记。 1952年8月,调任华中钢铁公司人事处副处长,后任武汉钢铁公司地矿处副处长。1955年,因病休息治疗。1968年,下放到湖北省江陵“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任武汉钢铁公司机械厂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0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