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华,男,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九日出生于陕西省丹凤县棣花乡竹园村。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入党,次年二月入伍。一九三九年七月调延安八路军留守兵团烽火剧社。一九四二年结业于延安八路军部队艺术学校。先后任烽火剧社演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分队长;东北民主联军文工团研究员、演员队副队长、队长;第四野战军文工一团演员队长;总政(广州)战士话剧团二队队长;广州军区战士话剧团副团长、团长;广州军区政治部文化部副部长;政治部研究员。一九八五年离休。 曾主演过电影《人民的战士》、《狼牙山五壮士》、《碧海丹心》、《战上海》等十多部影片。在话剧歌剧《万水千山》、《保卫和平》、《带兵的人》、《英雄工兵》、《杨勇立功》、《军民互助》等一百多部戏中担任主角/角色。 一九五二年《人民的战士》在捷克卡洛维伐利第七届国际电影节获“自由斗争”奖;饰演《保卫和平》丁大勇一角在第一届全国话剧汇演取得表演二等奖;曾获国家三级自由斗争勋章、三级解放勋章;一九八八年获中央军委颁发的独立勋章;一九九二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曾与他人合作创作了电影《侨乡情》;多幕话剧与同名电影《我们是八路军》;歌剧《张品之死》。自作的四集电视连续剧《南沙的鹰》获总政治部颁发的“特别奖”;另外还独自创作了八集电视剧《烽火儿女》、电视剧《追马记》、小话剧《星期天》、小品《远铺垫》;以及一些小短篇如《和朱总司令打游击》、《给毛主席还酒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