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辉(1930~1947),莱阳县(今莱阳市)山后村人。1945年参加八路军。1947年7月在解放鲁中南麻(今沂源)战役中,其所在的五连担任主攻胜山钓鱼台任务。守敌工事坚固,久战未克。因连降暴雨,散兵坑和战壕里积水齐腰深,战斗十分残酷,部队伤亡严重,连队卫生员也在战斗中牺牲,阵地上有很多伤员得不到及时救护。年仅17岁的王庭辉,便主动担负起救护伤员的任务。在敌人密集的火力网下,不断地往返抢救。绷带用尽了,就撕下自己的被单、衣服代替。他看见身负重伤的战士刘启录倒在掩体内,立即扑向前去抢救。就在他全力将伤员背起的一刹那,忽又一枚炮弹在他身边爆炸,头上、腿部多处受伤,血流不止,耳朵也被震聋。但他还是坚持把伤员背起来,伤员刘启录深受感动地说:“小王,放下我吧,你的伤也很重。”王庭辉强打精神说:“我的伤不要紧,你别动,我一定把你背下去”。他右手扶着沟沿,左手托住刘启录的身体,十分艰难地爬着。终因伤重力竭,跌倒在泥水里牺牲。部队给王庭辉追记一等功,纵队追认他为“救护模范”、“少年英雄”。1948年2月,华东野战军追认他为"华东一级人民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