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华曾用名李和民, 男,汉族,1923年9月出生, 山东文登人,1943年6月参加 革命工作,1943年6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曾任福建省二轻局 政治处人事处处长。 主要业绩:1942年秋人大 水泊滨海私立中学读书;1943 年6月于本校加入中国共产 党;1943年秋在胶东公学学习,任副班长;1944 年12月参加海军支队任战士、副班长、政治干事; 1946年1月任牡丹江二团保卫干事、警卫连政治指 导员。1947年8月始,任东北野战军三十八军一一 二师政治部保卫科干事、股长,1952年任中国人 民志愿军第三十八军一一二师政治部保卫科副科 长、科长;1960年6月任总参测绘局政治部保卫科 长、副处长、测绘大队政委;1965年3月始,历任 福建省委工交政治部副处长、1970年11月任福建 省援助也门公路技术组副组长;1976年3月任福建 省二轻局政治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83年3月 离休。曾荣立大功1次、小功2次,荣获“三级解 放勋章”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 勋章”。1945年春在部队开荒生产中被评为排劳动 模范,得物质奖。该同志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 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 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该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 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 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 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 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作出了贡 献。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 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 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命 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善于积极加强政治学习, 积极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 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