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宪(1908~1968) 牟平县唐家夼村(今称唐村)人。1941年,他与8名青年秘密组成抗日游击小组,时常出没在水道日伪据点附近,截获日伪物资,上交抗日政府,用获得的奖金购买武器。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5月一天清晨,水道据点日伪军30余名进犯唐家夼。刘元宪带领民兵巧埋绊脚雷,炸死日伪军9名,重伤4名,炸毁机枪1挺,炸死警犬1只,缴获子弹200多发,手榴弹10多枚。日军小队长秋野疯狂反扑。刘元宪巧布地雷阵,封锁要道,日伪军步入地雷阵,遭到沉重打击。1944年3月28日拂晓,日伪军又一次突然包围了唐家夼,残杀无辜百姓和民兵家属,刘元宪没有被日伪军凶焰吓倒,继续和民兵制造出“子母雷”、“翻子雷”、“夹子雷”,使日伪军连遭打击。水道解放后,其爆炸队又活跃在牟平城周围,共炸死敌人33名。刘元宪多次出席胶东军区、省军区英模大会。1947年被济南军区授予"民兵英雄"、"爆炸大王"称号。1968年在家乡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