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益(1895~1970),海阳县新庄头村人。193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任中共莱阳中心县委组织干事,在海阳西乡秘密开展党的工作。同年9月任中共海阳特支书记。翌年8月10日组织10余人袭击黑石嘴盐务所,缴获一批枪支。1934年8月任中共海阳县委委员。同月29日被捕,备受酷刑,坚贞不屈。后押送济南高等法院。1936年秋被解往济南反省院,因拒不反省,复送高等法院。在狱中结识理琪、姚仲明等,密组"铁窗堡垒",发动难友反凌辱、反饥饿、反逼钱斗争。"七·七"事变后出狱返故里,重建海阳特支,复任书记。次年3月16日组织40余人智袭东村区联庄会,缴枪20余支。同年3月重建海阳县委,刘仲益任书记。1940年7月,以胶东代表身份出席省推选国大代表会议,后被选为省参议会议员、省农救会执委会常委。1 944年6月后历任东海地委民运部长、中海地委委员、专署专员、胶东行署副主任、华东民政部优抚处处长、山东省合作总社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和省政协常委。1955年1月任山东省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70年8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