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锦辉(1908~1945.9.15)今皇城镇南蓬科村人。曾任寿光县大队教导员。 王锦辉自幼家贫,父亲早亡,在本村上完小学后回家务农。从1925年起,挑起家庭重担,和母亲一起扶养自己的几个弟弟。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由本村村民及族人推选,任南蓬科村村长。他表面上给临淄县国民政府办事,实际上是给八路军游击队办事。1938年10月,中共临淄县委组织部部长毛培森到蓬科一带开展工作。11月,中共临淄县委在二区举办农村抗日积极分子训练班时,王锦辉积极参加了学习,经毛培森介绍,成为培训班临时党支部发展的中共党员之一。1940年后,他参加了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十团,任排长。1942年2月,调入新组建的益寿临广四边县独立营,任连指导员。在此期间,他在营长李伯钧、教导员陈瑛带领下参加了多次反击日伪“扫荡”的战斗。7月,独立营改编为清东独立团后,仍任连指导员。后任寿光县大队教导员。王锦辉带领县大队参加了解放潍县的战斗。在一次战斗中,县大队一次缴获日伪枪支100多支,受到上级通报表彰。9月15日,自潍县向寿光转移时,在桂河村一带驻防。张景月部包围了桂河村,王锦辉在与顽匪战斗中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