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芳德(1904.3.4~1938.11.15)原名顺德,字乐三,今边河乡北刘征村人。著名烈士。 1913年,崔芳德入刘征小学读书。1920年,任黎金山小学教师。1921年,考入益都县立师范讲习所。1923年毕业后,先后任教于益都县立小学、刘征小学。1930年冬,考入山东省册报检查员训练班。半年后毕业分配到新泰县工作。1932年春,又考入山东省行政人员训练所。冬季毕业后,历任沂水县财政局局长、沂水县第三科科长、利津县第三科科长等职。1936年11月,范筑先将军约崔芳德到聊城,任山东省第六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第二科科长,后改任山东省第六区游击司令部上校经理处处长,负责第六区后勤工作。1938年10月,他以自己的合法身份,大力支持中共在鲁西北领导的抗日武装部队。11月中旬,日军对鲁西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范筑先将军安排城内机关、学校和群众撤出聊城。14日凌晨,大部撤出。由于国民政府鲁西行署主任李树椿从中阻挠,使范筑先和包括崔芳德在内的若干重要干部,失去撤出聊城的战机,遂遭敌人包围。15日上午9时,范筑先将军在东城受伤壮烈殉国,崔芳德等人在西门与日军巷战中牺牲。198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追认他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