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贞(1907~1995) 河北盐山县庆云镇人,冀鲁边区抗日传奇人物。李子贞毕业于庆云简易师范,1933年当教师期间从事抗日宣传活动。1934年,参加马颊河民工暴动。1937年“七七事变”后,李子贞参加冀鲁边抗日救国军任中队长。1938年6月,任庆云县支队参谋长。1939年9月,任庆云县锄奸团武装指挥。1940年8月,任庆云县武工队副队长。1941年8月,任庆云县大队副大队长。1942年4月,庆云县大队改编为庆云县独立营,李之贞任副营长。1944年2月,庆云县独立营恢复庆云县大队,任副大队长。后历任八路军115师冀鲁边七团二营副连长、庆云县自卫支队参谋长兼一支队队长、庆云县手枪队副队长、庆云县大队(独立营)副队长,参加对日伪战斗百余次,配合主力部队及邻县区部队多次打击敌人,为冀鲁边根据地的巩固发展和抗日武装的发展壮大做出突出贡献。1943年,李子贞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胜利后,历任渤海军区11师17团2营营长、教导3团副团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子贞先后任南京燕子矶高炮10团参谋长、山东军区第二干部文化学校校长、济南第七中学校长、济南蔬菜园艺场副场长等职,1966年离休,1995年病逝于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