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复生(1908~1980),原名刘开浚,又名刘巨川,文登县(今文登市)侯家乡人。少时在本村小学读书,1929年考入济南省立第一师范,为学生同治会负责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先后任济南乡村师范共青团支部书记、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长。开展学运工作,组织"读书会",创办《前卫》、《柔锋》、《火炬》等刊物。1932年3月被国民党逮捕,受尽酷刑,不屈不挠。"七·七"事变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任胶东特委委员、东海区工委书记、文登中心县委书记。1939年调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历任科长、秘书长、巡视团主任等职。次年6月调任苏鲁豫区党委书记。1945年后任冀鲁豫区党委副书记、书记,军区副政委、政委、行署主任等职。1949年7月任平原省委第一书记兼军区政委。1952年调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政委。1961年调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农业办公室副主任。1962年5月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财贸党委副书记。1966年1月调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东北局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