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言行(1909~1984),招远县(今招远市)雀头孙家村人。青少年时期家境贫寒,靠勤工俭学和亲友接济读完大学,获清华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1933年加入共青团,1935年转为中共党员。曾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和南下宣传团,先后任中共北平市委和北方局的党内交通。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到党中央社会部工作,任八路军驻二战区办事处副处长,在极其严酷的环境中,同国民党反动派和阎锡山反共投降阴谋进行了尖锐复杂的斗争,多次受到党中央嘉奖,并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副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接见和勉励。后转任八路军延安司令部高级参议。解放战争期间,先后任晋绥边区七分区专署专员、绥蒙区党委国军部副部长等职,参与领导晋绥敌后大城市和交通要道党的地下工作。北京解放后,首任北京市建设局局长、卫生工程局局长,并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建设党组书记。曾亲自指挥整修天安门广场和干道,修建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电动旗杆。1953年调任国家计委委员、党组成员,兼任城市规则局局长、基本建设局局长,是我国最早的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组织者之一。后历任国家建委委员、党组成员,中国科学院专门委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职。1961年任中国驻越南经济代表,在抗美援越斗争中,做了极其繁重艰苦的工作。1979年后历任对外经济联络部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全国第五届政协委员、城建组副组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