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照霞,1928年2月出生于临沂县王店村一个贫农家庭。他的哥哥许兆雨在抗战初期就加入了共产党,许兆霞也担任了村里的儿童团长。1943年冬天,北边相邻的马疃村驻着伪乡公所,一天清晨,汉奸队包围了许兆霞的家,母亲在门口缠住汉奸,许兆霞趁机翻墙跑掉了。汉奸用竹签扎许兆霞母亲的手指逼问她两个儿子的下落,她咬紧牙关就一句话:“俺儿当共产党,不回来!”。 快天黑了,许兆霞赤脚跑到石河村,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临沭县公安局。股长张永胜认识许兆霞,他汇报局长后,找双鞋给许兆霞穿上,把他留了下来。1944年,许兆霞光荣加入了共产党,给新调任的公安局长李鸿儒当警卫员。 1947年秋季,临沭县公安局撤到郯城县东北部打游击,有一天夜里,在村里宿营时突然遭到敌人袭击,许兆霞陪同局长撤到安全地带后,突然想起局长铺席底下有份重要的机密文件忘记带了。他深感责任重大,扭头又冲进村里找到了那份文件,返回时,敌人的子弹耳边嗖嗖直响,他把文件交到了局长手里,这才放宽了心。 在战时公安局,无论干部战士,保守秘密是一条铁的纪律,除了工作的事情,不准相互打听个人情况。他跟随李鸿儒当了多年警卫员,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人,只记得局长鼓励他说,等革命胜利了,领他去老家看凤凰蛋。直到八十年代初搞公安文史资料时,才知道局长是蓬莱岛人。 建国以后,许兆霞一直在临沭县公安局工作,曾担任拘留所所长,1990年12月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