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天法 山东省海阳县步鹤村人 1930年7月生,中共党员。1942年参加八路军,曾任卫生员、区干事、学员、剧团分队长、文工团队长。1956年转南阳地区,曾任中共南阳市委治安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主任等职。曾立三等功4次,获朝鲜军功章1枚,被授予志愿军文艺会演优秀演员称号。1988年,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优秀党课教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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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天法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