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复振,1907年7月生,山东莘县古云中心镇阎庄村人。8岁进“学堂”读私塾,12岁下田种地。1925年在冯玉祥部队当兵。历任士兵、班长、排长。1926年9月被提升为连长。1930年归入杨虎城的17路军,任17路军山西警备师三团一营营长。1936年率部参加“西安事变”。1938年3月国民革命军17师第九十七团团长。 同年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7月率国民革命军38军17师于河南洛宁起义,任西北民主联军17师师长。1946年邯郸市警备司令。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19军57师师长、汉中军分区司令员。1952年2月转业,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石油工程第一师师长。1953年3月玉门矿务局第一副局长。1953年兼“原油东运”运输处处长。1953年10月玉门市第一任市长、玉门市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兼玉门矿务局第一副局长。1956年石油工业部运输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兼青海石油勘探局第一副局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强加上“走资派”的罪名。1968年9月14日被迫害致死,终年61岁。1972年6月中共“五七油田”会战指挥部委员会为张复振昭雪平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