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明,曾用名王明,1929年3月出生,山东省文登市米山镇大耩村人。1943年3月参加革命,194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初调入军队工作,同年10月被编为东北人民自卫军第三纵队,1946年1月二纵、三纵队合编为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任纵队军法处看守所长兼警卫排长。1947年调纵队教导营指导员训练队学习班,不久任纵队欧阳文副政委秘书。1948年3月任纵队组织部营级干事,1949年初任第四十一军军直山炮营代政治教导员。1950年4月任第十五兵团、华南军区组织部干部干事。1953年任中南军区组织部干部干事、广州军区干部部任免科副科长、科长。1964年初任广州军区干部部副部长。1969年任广州军区干部部部长。“文革”中遭诬陷,下放军区工程兵政治部任副主任。1985年1月任广州军区副军职调研员。1986年5月任广州军区老干部大学常务副校长、校长。1988年被选为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兼中南地区协作组召集人。2005年12月任中国老年大学协会顾问。1957年6月17日荣获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8月24日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2005年荣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荣获东北解放纪念章、华北解放纪念章、华中解放纪念章、解放海南岛纪念章和保卫边疆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