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炎,1915年7月出生,山东蓬莱人,1938年12月入伍,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结业于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经济轮训班,1963年毕业于解放军军事学院合成军队指挥系。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期间,历任山东蓬莱县第二区民动会书记、第四区区团长、山东纵队第三军区蓬黄战区指挥部二总队四大队二中队政治指导员、警卫营二连政治指导员、指挥部政治处干事、特务团政治处干事、五支队十六团三营政治教导员、十七团三营政治教导员、第三兵工厂政治教导员、胶东军区野战医院政治协理员、党委副书记、第二军分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组长、副部长。建国后,历任东海军分区司令部参谋处处长、山东军区警备一团政治委员、山东军区司令部动员处二科科长、华南工作团民兵顾问、济南军区司令部装备计划处处长、动员部民兵组织处处长兼山东省兵役局副局长、泰安军分区副司令员。1954年以中国华南工作团民兵顾问的身份参加越南抗法独立战争。1955年9月被授予中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英模一级勋章、奠边府战役纪念章和越南抗战纪念章。1972年离职休养,1982年12月按副军职待遇。2002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