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杰,男,1919年生,上海市杨浦区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做党的地下工作,历任泗水县保卫干事、县公安局长,凫山县(今微山县)公安局副局长,鲁南一专署公安局股长,济南市公安局科长,1949年南下上海,刑事警察处刑三(鉴别)科副 科 长 (一九四九年六月---一九四九年九月)上海公安创始前辈的完整履历正在联络考证中。注:刑事警察处是接管了上海警察局的刑事处。 胡杰,曾用名徐荣恩,男,1920年12月生, 汉族,江苏省启东市人,初中文化程度,1938年 3 J J参加革命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前,曾任崇明县二区区委书记,海门县四区区委组织科 长,如皋县政府保安科科长,海启县委东南公安局股长,浙江省安 吉县递铺区区委书记,递铺区区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山东省凫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泗水县公安局局长,鲁南一专署公安局股长,鲁 南行署公安局副科长,济南市公安局督察处督察员等职。建国后, 历任上海市公安局刑警处技术科副科长,龙华区龙华公安分局局 长,龙华区区委委员,上海市公安局调研科科长,崇明县陈镇人民 公社党委书记,县人防办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县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85年12月离职 休养。享受局级离休干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