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1931,福建省永定县湖雷镇上南村人。一九二七年夏秋之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年六月调任红二十军第三纵队三连连长,同年十一月调任工农红军永定县游击总队总队长、闽西红军第三团(工农红军永定独立团)政委,率部转战闽西,参加了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和中央苏区的反“围剿”游击战争。一九三一年春夏之交在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中蒙冤,期间在永定县虎岗村罹难。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在重新审理该错案后于一九五五年五月为其平反并追认阮振鹏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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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阮振鹏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