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1931,福建省永定县湖雷镇人。一九二七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八年六月参加湖雷暴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随后率领暴动武装转移山区开展反“清乡”游击战争。一九二九年春率领工农赤卫队配合红四军入闽作战,同年五月率部参加攻占永定县城的作战。同年六月苏维埃政权建立后,相继担任永定县第一区(湖雷区)苏维埃政府主席,整编并组建红军游击队,建立青年团、工会、妇女会等群众组织,组织工农业生产,为永定苏区的各项建设和巩固红色政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九三一年四月因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在永定县城关蒙冤罹难。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在重新审理该错案后于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为其平反,并追认陈庭华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