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1931,福建省长汀县涂坊镇慈坑村人。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年编入工农红军。随部转战长汀、连城、上杭边区配合红四军入闽作战,参加涂坊暴动,随后担任慈坑乡苏维埃政府交通员,参加了创建长汀东南区革命根据地的游击战争。一九三○年春整编后相继担任红四军第四纵队干部,新编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二团干部、政委,参加了闽西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斗争和中央苏区的反“围剿”作战。一九三一年五月奉调长汀县苏维埃政府工作,不久因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在涂坊镇洋坑村蒙冤罹难。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重新审理该错案后于一九五五年七月为其平反并追认刘财容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