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县大龙口村人。自幼在本村读书,务农。担任村青救会长,民兵政治干事,1947年参加乳山县公安局工作队,1948年调铁山区担任公安助理员,1948年2月至7月参加华东建大二校公安培训,1949年担任乳山县公安局预审股预审员股长,1954年担任文登公安处政保科科员。1956年调省公安厅,历任预审处科员,副科长,副处长等职务。2009年去世。 1948年9月12日, 国民党“牟南联合办事处”和“国防部山东省登莱青人民剿匪义勇总队第十一大队”共16名武装特务由李盛春、孙维宽带领,从烟台出发,经牟平县刘家夼一带, 于9月15日下午窜入黄阳山中,企图潜伏境内,进行武装颠覆和破坏活动。乳山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即派三股股长姜洪保、公安特派员刘明德率县警卫队3个班与部分机关干部计40余人, 连夜赶赴现场。9月16日6时许,姜洪保指挥新组成的4个战斗小组, 在当地民兵配合下,向黄阳山上围拢搜剿。当搜至半山腰时,一隐蔽在草丛中的匪特被县警卫队侦察员宫吉本发现后擒获。其他敌特见状,慌忙开枪顽抗。全体搜剿人员听到枪声,迅速还击。9时许,战斗结束,击毙3人,俘虏10人,缴获长短枪13支。我搜剿人员无一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