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仲淑(1903—1987),蓬莱县安香于家村人。青年时期在北京求学,接受革命思想熏陶,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进步学生运动。1926年前后回到家乡任小学教师,当时大革命风暴席卷中国大地,他十分关心国家大事,经常向学生介绍北伐战争形势,讲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鼓励学生以天下为己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九一八"事变后,他怀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忱,积极投身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不久,被推举为蓬莱县教育会和蓬莱县抗日救国会会长,发动群众查封日货,排演宣传节目,揭露日本侵略军的罪行,组织出版《钟声旬刊》,宣传抗日救国道理。1934年,于仲淑应邀担任马格庄私立尊三小学校长,以尊三小学为基地,大力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活动。1935年10月,他联络就近几所学校的教师,成立蓬莱县小学教师抗战服务团,下设宣传队、歌咏队、救护队,带领教师、学生到全县各地演出以宣传抗日救国为内容的话剧,教唱抗战歌曲,讲解战地救护知识。1936年夏,于仲淑经于眉介绍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并积极发展"民先"队员;9月,主持成立 "民先"蓬莱县队部,被推举为大队长;12月,代表蓬莱"民先"组织出席在北平召开的全国"民先"总队部成立大会。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于仲淑全身心投入如火如荼的抗日救国斗争。1937年9月,于仲淑在中共蓬莱县支部指导下,主持成立蓬莱县抗战服务团,被推举为团长,在中共蓬莱县支部领导下,积极进行抗日武装起义的组织发动工作。他深入群众,大力发展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加入抗战服务团;发动抗战服务团成员打制大刀、长矛,搜集枪支弹药,开展军事训练,传授游击战术;利用自己在蓬莱的威望,积极开展统战工作,团结和争取一批地方开明士绅和国民党地方武装,为抗日武装起义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参与组织和领导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1938年2月, 正式创建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三大队(后改为第三军第二路,简称"三军二路"),于仲淑先后任大队长、副指挥。1938年3月,于仲淑指挥起义部队两次攻打蓬莱城,摧毁伪蓬莱县临时政府;3月26日,成立蓬莱县抗日民主政府, 被推选为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任县长。他主持制定了"发动武装,保卫家乡,努力生产,保障供给"的政府工作方针,克服重重困难,巩固蓬莱抗日根据地,保证了人民抗日武装的不断发展壮大。同年9月,于仲淑加入中国共产党,调任北海专员公署保安副司令。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胶东行政公署财政处副处长、北海区工商管理局局长、烟台市工商管理局局长、胶东军区交通部部长、胶东区行政专员公署交通局局长等职。他大力筹集财力物力,支援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于仲淑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党的安排,历任青岛市文工团团长、青岛市文联戏曲改进会主任、青岛水产实验所所长、青岛市保险公司经理、青岛市政协常务委员等职,任职期间,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努力工作,深得人心。1987年1月11日, 病逝于青岛市,终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