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举(1897—1939),蓬莱县城里人。1917年省立八中毕业,入吴佩孚部第三师学兵队受训。结业后,历任排长、连长、副营长等职。1928年春,投效东北陆军第一军于学忠部,任军部副官处少校副官。1930年秋,升任第三旅副官处副官长。1934年1月任679团第二营营长。1936年参加西安事变,积极赞同国共合作,一致抗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率部参加淮河北岸阻击战、台儿庄会战等战斗。1938年7月,升任432旅683团上校团长。同年8月中旬会战大别山,率部据守六安城,面对数倍于己的日军,他指挥全团奋勇抗击,苦战10余日,奉命撤出战斗。1939年3月,51军挺进鲁南山区,683团为先头部队,在宿县以南、西寺坡车站以西, 遭敌一个联队狙击,激战一天,敌溃退;翌日天明始于灵璧县娄庄同日军二千余人激战至下午4时,王鹏举及官兵300余人壮烈殉国。国民政府追授王鹏举少将军衔。198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其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