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刚夫(1925—1941),蓬莱县宋家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38年春,蓬莱人民抗日武装起义部队在他的家乡艾崮山区建立抗日根据地,年仅13岁的宋刚夫参加村里的儿童团组织,带领少年儿童,宣传抗日救国道理,站岗放哨,盘查行人。5月,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总部来到艾崮山区,宋刚夫加入"三军" 总部少年队。不久,跟随部队西上黄县、掖县一带。1939年冬,被派回蓬莱县,任蓬莱县儿童团团长。他经常到游击区、接敌区开展工作,发展儿童团组织。1941年8月, 和第六区青救会会长许维卿一起到接敌区小白家村开展工作,被盘踞大辛店据点的日伪军逮捕。面对凶残的敌人,他们毫不畏惧。敌人问宋刚夫:"你小小年纪,为什么跟着八路干?"他朗朗答道:"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不愿当亡国奴! 八路是抗日队伍,我就是要跟着共产党八路军,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去!消灭你们这些汉奸、 走狗、卖国贼!"敌人恼羞成怒,放出狼狗,将他们撕咬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他们仍然破口大骂"汉奸、走狗、卖国贼"。第二天夜间,敌人将他们押到大辛店村西河套枪杀。宋刚夫年仅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