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鸣歧同志简介:

毕鸣歧(1902~1971)字凤岗,利津县毕家嘴村人,9岁起读私塾6年。1921年,入济南德育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在沈阳礼和洋行、福茂洋行、张家口华德洋行和上海德孚洋行任翻译、文书、华人经理等职。建国后,任华生生贸易洋行、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经理,曾被选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天津市副市长、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副主席、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等职。早在解放前,毕鸣歧就同中共地下党员王华庭有联系,并做过对革命有益的工作。解放后,他积极开展天津市进出口同业会的工作,推动会员与国外贸易商联系,为国家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他响应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工业生产的号召,先后创办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新大电锯厂、新城造纸厂等。1951年,抗美援朝运动中,他率先捐献飞机1架,带头认购公债。他多次率天津市工商界代表团赴西北、上海等地访问,沟通贸易往来,促进城乡和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1953年,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担任华北人民赴朝慰问团副总团长,对工商界支援抗美援朝有重要的影响。1954年,毕鸣歧响应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号召,带头参加公私合营。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时,他代表天津市工商界向毛主席报喜,对推动工商界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起到积极作用。毕鸣歧热心创办、资助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曾资助天津市兴办学校、托儿所等。“文化大革命”中,毕鸣歧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残酷迫害,于1971年5月15日含冤逝世。1978年,中共天津市委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同年,有关方面为他举行追悼会,并把骨灰移放到天津市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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