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林(1895~1978)女,利津县明集乡北张村人,生于贫苦之家。解放前,全家靠给地主扛活和乞讨为生。29岁丧夫,深受苦难。1943年春季,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郭景林和儿子崔光东相继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抗日工作。郭景林在担任地下交通员期间,常冒着风险往返于马镇广、望参门、郑家等村地下组织之间。她家成为中共沾利滨工委和利西区委领导成员的活动场所与联络点。1943年冬,日军对清河区根据地进行灭绝人性的“二十一天大扫荡”。12月6日,八路军垦区军分区独立团二营六连与日军骑兵部队在北张村西发生恶战,因力量悬殊,六连战士大部壮烈殉国。战后郭景林从尸体和血泊中发现呻吟呼救的7名伤员,她冒着危险把7名伤员背回家中,精心照料护理,无微不至,对大小便不能自理的伤员端屎接尿,对饮食困难的伤员,做成稀粥用芦苇管嘴对嘴地喂饭。后来地方党组织派人将伤员转送后方医院。在艰苦的抗日战争年代里,郭景林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利西区妇救会主任张林、区委书记崔辉武和垦利独立营营长张伯令的母亲等多人。1944年利津解放后,她曾脱产到店子、十里堡等村开展妇救会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妇女,参加拥军优属、反奸诉苦、“双减增资”和参军支前等工作。1947年,郭景林的长子崔光东、次子崔光亭先后为革命牺牲。建国后,她先后任明集乡妇联主任、公社党委委员,被选为一至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两次出席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