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祚棠同志简介:

于祚棠(1899~1980)利津县于家村人幼年随父务农。1921年投身河工,充当汛兵、工班组长、汛目,后升任北六分段第三防守汛汛长。1938年6月,黄河由花园口改道江苏入海,山东河务机构撤销,于祚棠回家务农。1947年春,黄河复归故道,河工百废待兴,于祚棠加入人民治黄队伍。在利津修防段(初称治河办事处)先后任工程股股员、副股长、工程队队长等职。1949年秋汛中,王庄堤段险情严重,洪水逼岸,堤埽不断出险,急需石料抛护。但全段却只存300立方米石料,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于祚棠凭多年治黄经验,果断决策将万余条麻袋装入红泥3400余立方米抛至河中,代替石料护堤,确保埽坝的安全。垦利一号坝、左家庄两地抢险员工如法仿效,相继化险为夷。汛期过后,渤海行署、山东省河务局授予他特等治黄功臣称号。1950年,苏北潮河决口屡塞不成,应华东水利部的邀请,于祚棠率领工程队赴苏北。他对口门详细勘查后,根据当地“油泥”河底的特点,改为秸料进占,迅速合龙成功。遂又被邀请协助修建沂河束水坝工程。于祚棠热情为当地工人传授技术,使工程提前完成,华东水利部赠锦旗表彰。1950年8月,于祚棠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3月,堵复王庄凌汛决口,年逾半百的于祚棠,不顾寒水刺骨,带领工人下水打桩编柳,修做透水柳坝。1955年,五庄堵口兴工,他率领工人、民工苦练操作技术,在风雪中昼夜施工,两眼熬得红肿,仍不肯休息,一直坚持到合龙。于祚棠在治河工作中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注意对河势工情进行调查研究,对河道治理修防提出许多合理建议和主张,使国家和人民避免许多损失。1952年汛期,他根据麻湾险工溜势上提的趋势,料定宫家险工溜势将会下延,建议及早将58号坝接长挑溜外移,避免险工以下塌岸成险。张王庄、佛头寺、梅家庄、大白庄、綦家嘴、东关等地,都是在他积极建议下,抢在河势变化前采取工程措施,避免损失。于祚棠在治黄战线上享有盛名。1950年9月,被选为全国第一届工农兵劳模代表大会代表,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51年,被选为山东省劳动模范。立特等功1次、一等功3次。1954年起连续当选为山东省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和利津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祚棠于1956年退休。还乡后仍关心治黄工作。遇有大水险情,仍尽心竭力、出谋献策。1980年6月14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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