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南(1911—1965),山东省肥城县(现为市)仪阳乡人。1935年就读于王晋高级小学,后考入黄埔军官学校。1936年,黄埔军校毕业后,在国民党部队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等职。他赞同共产党抗日救国的主张,不满蒋介石的卖国投降政策。1939年毅然脱离国民党部队回家乡组织抗日武装,任二区游击大队大队长。1939年7月,该部被收编为县独立营,任营长,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县独立营升级,编入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第三四三旅,任旅部训股股股长,1942年任冀鲁豫第八军分区教导大队大队长,1944年任团参谋长,1945年任军分区参谋长,曾参加解放东平、巨野等战斗。1946年任旅参谋长,参加了解放聊城的战斗。1947年先后参加了定陶西台集战役、豫皖边区战役、解放安阳战斗,9月调晋察冀军政大学任副大队长,1949年任华北军政大学干训队大队长,1951年调任南京军事学院行政部副部长,1952年因所谓经济等问题被判刑15年,1959年回原籍。1965年,因患肝炎治疗无效,病故于济南,终年54岁。1984年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复查,对1952年错判予以纠正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