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汝法男,汉族,1930年12 月出生,山东莱芜人,1945年10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3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三明市环保 局局长。 主要业绩:1945年10月参加 革命后,历任山东莱芜独立营战 士,山东鲁中警备3团、5团警卫员、排长,35军105 师315团3营7连排长,35军104师311团保卫干 事。1955年5月集体转业为西北建工局第三公司。 】958年8月集体调来福建改为闽建一公司机械工 程处党委副书记。1961年11月后,任三明专署科委 办公室主任、科委副主任。1974年4月任三明地区 科委主任。1983年5月任三明市环保局局长。1984 年4月后,任三明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委员、三明市 政协常委。1988年2月任三明市环保局调研员。 1990年12月离休。席汝法同志在战火纷飞和白色 恐怖的岁月里,为了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为 建立新中国,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毅然投身于革 命的滚滚洪流中。参加革命后,认真遵守各项纪律, 一切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排,迅速成长为一 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推翻三座大山建立共和国立 下了功劳。建国后,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 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荣,仍然一如既往地奉献出了 自己的光和热。该同志爱憎分明,廉洁奉公,为人正 直,处事公道,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 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 始终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