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原名胡守德,河南省新蔡县人。在开封上中学时,参加声援“一二·九”运动游行与卧轨情愿活动。1937年参加豫南桐柏山区抗日游击队。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参加豫南人民抗日军独立团,任新四军第4支队8团政治处干事、连政治指导员,第5支队8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营政治教导员,中共甘泉县委书记兼县支队司令员、政治委员,县支队发展到1500余人,建立了40多个乡的抗日民主政权。后任新四军第2师4旅10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4旅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第21军61师师长。参加了朝阳集、泗县、两淮、宿北、孟良崮、南麻、临朐、胶河、苏北盖林及淮海战役,解放杭州、宁象战役,解放舟山群岛六横、佛渡、虾峙一线岛屿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军参谋长,1953年参加抗美援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1军参谋长,参加了1953年夏季进攻战役和金城战役,回国后,1959年入高等军事学院学习。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军副军长兼参谋长、政治委员、军长,(1964.05-1971.07)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第21军军长,陕西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军委办公厅主任。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1984年按正兵团职待遇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