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雯(1927——2021)曾用名王秀芬。山东临沂莒南县十字路前良店人。1927年10月4日出生,1945年1月3日参加革命,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山东滨海区党委机关报《滨海农村》报印刷厂(也是滨海专署机关印刷厂)装订股工人。解放战争时期于1947年初任《滨海农村》报社材料发行科会计。1947年底编入华东野战军随军建(设)大(学)(即随营军政学校)二中队,准备南下新解放区工作。1948年2月从山东利津县渡过黄河,3月到达山东惠民县境内整训,上级指示部分女同志暂不南下。1948年9月,华东野战军发起济南战役,激战8天8夜,济南解放,王雯调入济南市军管会交际处工作。不久,上级决定部分女同志仍然南下。于是,于11月到达了中共中央中原局所在地河南禹县,接转组织关系后随之进入郑州,分配在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做群众工作。不久,调入《中原日报》印刷厂任会计。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随邢西彬(1949年底结为伉俪)率领的《中原日报》印刷厂50余人一同从郑州南下,于5月22日进入武汉,在武汉市军管会领导下接管国民党武汉印刷业,接管了国民党《新湖北日报》印刷厂的财务。8月,华中(中南)新华印刷厂组建,任厂会计股会计。1950年5月,调中南军政委员会(中南行政委员会)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担任六省两市新闻事业费的审计工作,1952年即定为行政18级。1953年,中南行政委员会撤销,作为调干生进入华中师范学院附属工农速成中学学习,1957年毕业,保送中南财经政法学院工业经济系学习(因病而未入学),即分配至湖北省博物馆任人事干事、党支部书记。1960年5月,调入武汉电影制片厂,任生产技术室党支部书记。1961年11月,武汉电影制片厂并入珠江电影制片厂,调至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先后任财务科科长、发行科科长,1965年任公司党支部书记。1968年,王雯作为三结合的领导干部任省电影公司革命委员会主任。1972年,任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至1985年离休。1985年任第一届湖北省电影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2006年5月享受副厅级医疗待遇。2021年6月享受按照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