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仲昌 曾用名诸葛忠昌,莒南县洙边镇西夹河村人,1920年10月出生。1940年先后任村游击小组组长、农民抗日救国会会长,书院乡青年抗日救国会会长,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乡党支部教育干事。1941年1月任洙边区委宣传干事,后在区中队、县大队工作。1942年任路镇区委宣传委员。1943年7月任路镇区委书记、区中队指导员。1944年4月去滨海区党委党校学习。1944年12月任涝坡区委书记。1947年4月任陡山区委书记,7月任大店区委书记。1948年任中共莒南县委委员、宣传部长。9月任华东支前司令部莒南县担架团政委,党委书记,滨海支队政委、党委书记,参加了济南战役、淮海战役。 1949年2月任华东野战军南下干部纵队中队长、 党支部副书记,4月参加渡江战役,5月底任中共浙江省三门县委书记兼任县长和县大队政委。解放初,国民党残敌在海岛流窜、十分猖獗,他带领全县人民在台州军分区和主力部队支援下,剿匪取得了很大胜利。1951年12月任中共黄岩县委书记兼县人武部政委。1953年4月任中共台州地委委员、宣传部长。1954年7月任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兼宁波市市长。1956年11月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兼任市长(1956年8月至1958年3月,市委书记刘德煜去中央高级党校学习后,代理书记主持市委工作)。1958年5月任市委书记处书记兼任市长。1963年4月任市委书记兼任市长。1966年6月任市委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残酷迫害。1973年6月任中共浙江省委温州调查组组长。1974年任浙江省长广煤矿公司党委书记兼革命委员会主任。1982年3月任宁波市政协副主席。1985年5月,中共宁波市委决定:彻底予以平反,恢复其政治名誉。1986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以中共宁波市委书记、宁波市市长的原职务(职务工资为正市一级)予以办理离休手续。 葛仲昌曾当选中共浙江省代表大会代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宁波市政协第四、五、六届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