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公约,原名史培琏,字贡若,1909年12月22日生于莒南县大店镇东园村,现为大店镇十村。1938年4月参加莒县抗敌自卫团时改名为史公约。1935年春,在大店“同兴源”商号当店员(伙计)时,由莒县西辛庄地下党支部书记孑L福亭培养对象,并开始秘密为党工作。1936年深秋,西辛庄地下党支部书记孔福亭趁大店“同兴源”商号掌柜庄友三在青岛做买卖未在家之际,专程暗赴大店“同兴源”,秘密宣布“同兴源”店员史公约和赵子俊为中共地下党员,指示他们二人在适当时刻公开革命身份,组织武装斗争。1937年10月,史公约和赵子俊脱离“同兴源”,毅然公开走上了抗战革命道路。1938年4月,莒县民众抗敌自卫团成立,原西辛庄地下党支部书记孔福亭任自卫团一大队教导员,并任命史公约和赵子俊负责一大队的军需物资供应工作。1941年1月,滨海专署的前身——莒(县)日(照)临(沂)赣(榆)办事处成立后,在新成立的莒日赣临工委建设科任副科长兼公营商店经理。1942年8月,任滨海工商局总商店总会计兼出纳,同年底再任华祥染织厂副经理兼一分厂厂长。1943年4月,任滨海军区华兴铁工厂(筹建)厂长。1945年2月,华兴铁工厂编人山东军区军工总厂为第三分厂,史公约任华兴铁工厂经理(即三分厂厂长)。1948年1月,被选调随解放军南下中原接管新解放区,任南下部队干部连政治指导员。1948年7月,任河南省许昌专署工矿科长。1949年5月,任河南省鄢陵县人事科长、建设科长。1951年4月,任河南省鄢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56年2月,任河南省许昌专署供销社主任。1957年2月,任河南省焦作市(新设地级市)供销社主任,年底调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58年,因积劳成疾,离职休养。1991年8月,在江西省九江市老干部休养所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