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隆真(1894~1931),女,原名郭淑善,化名郭林一,革命烈士。河北大名人,回族。1913年进入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读书。五四运动爆发后,参加领导学生运动,提出“爱国不分男女,救国不能后人”的口号,是天津的著名闯将,为当时妇女界、学生界最积极、最坚强的领导人之一。她和周恩来、邓颖超等人一起组织觉悟社,创办《觉悟》刊物,成为天津早期革命家。1920年,郭隆真和周恩来等一起赴法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1924年,赴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深造。1925年奉命回国,在李大钊领导的北方区委工作,深得李大钊的信任和器重。李大钊被捕牺牲时,她亦被捕。因无证据和口供,被判12年徒刑,后经亲属和党组织极力营救,一年后获释出狱。1929年,中共中央派她到哈尔滨从事工运,先后担任中共满洲省委委员、职工委书记。 1930年3月,她到沈阳做恢复党团组织的工作,在一次党的会议后不幸被捕,她编出一套逃婚的情节蒙骗敌人,并通过一位同志的家属贿赂警署当局,最终化险为夷。1930年8月, 中共中央调郭隆真到山东,任中共山东省委妇委书记。由于驻青岛的山东省委和青岛市委连遭破坏,组织已不健全,郭隆真到青岛后实际负责了省委、市委的宣传、工运、妇女等多项工作。同年10月,青岛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朱光清被日本监工折磨致死,厂方谎称朱光清是在打包车间被棉纱压死,隐瞒事实,不许声张。中共青岛市委获悉后,决定发动工人进行斗争。由于国民党实行残酷的白色恐怖统治,中共党组织屡遭破坏,群众基础相对薄弱,工作很难开展。郭隆真不畏艰难,深入工人及其家属中,揭露日本人害死朱光清的真相,号召工人团结起来与厂方进行斗争,要求厂方为朱光清开追悼会,赔偿损失,抚恤老幼。她还寻机散发共产党的传单、小报,着手组织工人成立工会,物色工会领导人。由于她频繁地在工人及其家属中活动,引起敌探的注意。11月2日,郭隆真到嘉禾路四方村100号工人林福昌家里活动时, 被尾随的敌探逮捕。国民党青岛市公安局对捕获郭隆真如获至宝,凭直觉感觉到郭隆真是一个重要的共产党负责人。但任凭酷刑拷打,威逼利诱,郭隆真始终没有真实的口供。公安局虽然用尽伎俩,依然难辨真假,连她的真实姓名、身份都搞不清楚,但从她坚强的个性、不屈的精神和市委出版的《青岛红旗》一时隐匿的迹象,认定她是一个“宣传共产主义,鼓动工潮的共党重要分子”。11月17日,反动当局将她解送济南高等法院。在济南监狱,反动当局对她施以酷刑,郭隆真亦始终“坚不吐实”,连狱中的看守都说这样的人实在少见。1931年4月5日,济南高等法院在一无证据,二无口供,甚至连真实姓名、籍贯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判其死刑。在22名牺牲的优秀共产党员中,郭隆真是唯一的女性。 1941年,为纪念郭隆真牺牲十周年,百忙中的邓颖超撰写了一篇纪念文章,高度评价了郭隆真光辉的一生。她说:“郭林一同志壮烈光荣史迹,是如何的令人感动,给后一代留下了光辉的楷模。在五四运动中,在她的一生的革命工作中,都证明她是一位坚决勇敢,不顾一切专诚不懈的奋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