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德(1919—)莱芜人。13岁当交通员、秘密除奸员及公安员,参加党领导的活动。1938年任抗日游击小组组长。1939年2月,担任后枯河村职工会长。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任区工会委员。1940年1月在大王庄任地区职工会委员及本村的民兵队长。1947任水北区代理区长。1948年任茶业区委副书记。同年冬任区农会干事。1949年2月随大军南下,任四中队二排排长、党的小组长。4月参加了解放南京的战役。后任溪口区委副书记,随后调任江口区委书记。1952年任西坞区区委书记。1953年2月,调往定海县任县长、县委委员。1955年2月任舟山地区水利局局长、林管处处长兼支部书记。1959年1月任舟山副县长。1959年9月,任舟山县委书记处书记。1960年9月任宁波地区畜牧处办公室主任。1961年10月调嵊县任常委。1965年任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队长、队委书记、社教团党委委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参加劳动改造。1979年恢复工作,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80年定海县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成立,李安德任副主任。1980年底任县政治协商委员会主席。1984年10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