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熙仲(1926—2003) 泰安人。1940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泰安县抗日联合会工作员,区儿童团团长,抗日联合救国会工作员、委员、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鲁中警卫二团政治指导员,鲁中军区教导队学员,淮河大队(南下)队员、队长,河南军区四团政治指导员,河南淮阳分区教导营指导员、政治部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先后担任南昌市工商局行政科、秘书科科长,市搬运公司经理,市塑料厂厂长,市企业公司经理,市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委财贸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局长,市计委副主任,市人委副秘书长,市委财贸部部长,市商业局副书记、副局长,市革委会财贸办公室主任,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纪委书记,政协南昌市第七届委员会主席。1990年10月离休。2003年11月21日在南昌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