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景沂(1913—1989) 曾用名维清。莱芜人,193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乡青救团团长,区青救团副团长,乡动委会主任、青救团武装队政治指导员,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一大队秘书、四中队政治干事,莱芜县圣井乡乡长,圣井区助理员、副区长、区长、区中队长,新甫县民政科副科长,新泰县文教科科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泰县文教科科长,县政府秘书,县粮食局局长,浙江省汤溪县县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主任、代理厅党组书记,省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浙江化工筹备处人事培训处处长,省体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顾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委员、浙江省分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全国体总体育文史资料编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武术协会主席。1983年12月离休。1989年8月在杭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