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华(1920~1984),原名陈泗华,别名陈芝文。湖南资兴人。1938年7月参加八路军,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六分校学习。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任抗日军政大学总校第三团二大队六队排长。1941年6月,任华东总分校军事助教。1942年3月,任新四军军部巡视团团员。1943年1月,任新四军七师教导大队军事教员, 指挥一个连突破日军包围。1943年3月,任新四军七师独立团侦察参谋。 1944年8月,任新四军七师沿江支队侦察连连长。1944年10月,任新四军十九旅司令部作战股作教参谋。 1945年11月至1950年3月,历任新四军十九旅作教股副股长、侦察股股长,二十一师司令部作战科科长,二十一师六十二团参谋长,七十五师二二四团副团长,七十五师二二三团副团长,参加过诸诚、淄川、兖州攻坚战,胶河、胶济路阻击战和莱芜、南麻、淮海、渡江战役。1947年在莱芜战役中荣立一等功。1950年3月,任华东军区高干训练班部训科科长。1953年5月,任华东军区司令部军事训练处战术科科长。1956年4月,任济南军区司令部军训处处长。1962年2月到高等军事院校学习,12月任济南军区司令部军训部部长。1964年组织指导济南军区部队、民兵开展军事大比武,掀起练兵热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的表扬。 1965年6月,任二00师师长。1968年2月,任六十七军副军长。1978年5月,任六十七军军长。1981年6月,任青岛警备区司令员。1983年离休。1956年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 三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大校军衔。1984年3月3日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