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玲(1932—),女,山东省东平县州城镇人。1947年10月参加革命,194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至1947年在冀鲁豫边区抗日学校读书,1947年10月分配至冀鲁豫边区七地委工作团工作,1948年至1950年9月先后在菏泽师范、重庆川东师范读书,1950年9月毕业分配到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1952年3月任川东行署人事厅干部科科员,同年10月任四川省委办公厅机要科科员,1954年10月任西南铁路工程局机关党委组织科干事,1955年6月任南京宗教事务局干事,1957年8月任成都铁路分局党委干事,1960年5月任成都铁路分局党委监委监察员、监委委员,1972年10月任成都铁路分局干部科副科长,1975年3月任北京铁路分局干部部副部长、部长,1981年4月任北京铁路分局政治部副主任,1984年7月任北京铁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同年11月任北京铁路局政治部副主任,1989年2月任北京铁路局党委副书记,1987年12月当选为中共北京市委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1992年当选为中共北京市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并获得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北京市女职工之友等荣誉称号。1996年5月离休。此后担任北京铁路局体育协会常务副主席职务。